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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守规矩——规则类怪谈 心理意象解读释义

我们今天来聊一聊规则类怪谈。这是一个相当有意思的话题。我们会讨论为什么规则类怪谈会吸引我们,以及它究竟是怎样构成的。那我们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会有一个前提,有一个心理学的前提。也就是说,我们接下去要讨论的、提到的所有内容,其真实性,都将建立与围绕在心理层面。

那怎么说呢?小飞象大家肯定都知道,那也必然会知道,在自然界是不存在能用耳朵飞行的大象的。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当我们在聆听小飞象的故事,或者观看小飞象的影片时,大多数人都不会去质疑小飞象能飞到底是不是可信的。很少有人会去以自然科学的眼光怀疑故事里的小飞象能飞这么一件事情。其原因就是,因为我们已经提前进入了一种精神状态。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再一次地强调这种精神状态,强调它的真实性。因为有一些人是不承认我们刚刚提到的那种精神状态,是一个相当活跃的,是一种会切实影响到我们个人行为的冲动。这种冲动,我们大可以理解为弗洛伊德口中的无意识,一种在无意识下进行某些行为的原因。这个原因,它对于我们个体而言,拥有这种不可被追溯和认清的特性。就比如我们刚刚说到的小飞象,我们可以客观地说,大家都进入了一种精神状态,而使得大部分人都不会在那个特定的情景里去怀疑大象会飞这么一件事情。但我们却没有办法在一个不了解各位,也就是在一个不具备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准确地形容出那个精神状态是一个怎样的精神状态。它相当地私人。

而最容易对这种精神状态进行复述的,就要数那个既令我们熟悉,又叫我们陌生的三个字了,那叫“仪式感”,对吧?大家肯定都听过。想想看,为什么到了情人节就要送玫瑰巧克力?那为什么有人在学习之前,就一定要将桌子收拾到某一个程度呢,可能干净、可能杂乱,对吧?为什么吃冰淇淋,有人也要将它分步骤?我们将这些问题总结一下,其实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在一些不存在规定的地方,用规定来规束我们自己,并用“仪式感”三个字来对这种规束行为进行模糊和指代。要了解规则类怪谈的本质,我们就必须要弄清楚这一点。而要弄清楚它,就必须要说到可能会让大家觉得与它毫不相干的宗教。

许多精神分析学家都曾做下过一个总结,一个结论就是,宗教在精神状态上,其实是一种对于“灵秘的超自然状态”所进行的观察行为。或者我们可以更加通俗地说,宗教是在某种处于灵秘体验的特定精神状态下,对超自然景观进行观察的行为。这种长久以来的行为,验证了确实有这种长时间伴随着人们生活的精神状态。我们也可以不是那么准确地称呼它为就是我们刚刚说到的那三个字:仪式感。宗教使得人们在心理上相信了一种超自然状态的真实性。其实也就是变相地让我们、让人自我认清了长时间伴随自己的精神状态。所以在科学没有出现之前,在启蒙运动之前,宗教让人们相信自己寻找到了属于个人的真理,也就是宗教以一个主观的方式解决了一个相当私人、相当个人的终极问题。或者应该说,宗教浑然天成地为一直在寻找终极答案的人们,在终极答案与终极疑问之间,画下了一个约等号。潜移默化地告诉了人们那个终极疑问,那个所谓的终极疑问即是答案本身。也就是要知道终极答案的去向,我们就必须承认那个被提出的终极疑问是真实的,也就是必须变相地承认自己的某种精神状态是绝对真实的。也因为如此,荣格的精神分析学才会以宗教作为切入点。我想肯定有人会说,宗教携带着一种欺骗性。那从某种角度来看,特别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确实如此。只是就像我们在开头强调的一样,我们不会讨论离开了心理学范围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必须承认,宗教它确确实实地缔造了一种真实的精神状态,并且这种精神状态,让我们今天得以以它作为标准来进行参照,包括了去参照我们今天的主题——规则类怪谈。

如果我们以宗教的视角,来对“仪式感”三个字进行反思的话,很快便会发现,仪式感所携带着的精神状态,是一种无意识且古老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所渴求的,是一种被规束的欲望。对我们今天的主角规则类怪谈来说,那有一种说法是规则提供着一种安全感,而规则类怪谈则打破这种安全感,释放出恐惧。显然,这样的说法是建立在现实情境之下的,而不是心理层面的。因为在心理层面来看,规则并不产生安全感,与之相对应的,混乱也不生产恐惧。

有人会说,那规则所建立的法律该如何解释呢?那如果没有法律的话,那么肯定会出现混乱,那会出现许多抢劫犯、杀人犯,对吧?那自然会是恐怖的景象。其实这样的疑问,就是一个建立在现实情境的疑问。它所描述的是在失去规则之后,混乱生产出了恐惧。只不过大家想想看,如果我说规则所建立的法律规定杀人是合法的话,情况是不是又被反转了?好像恐惧又变成是规则所生产的了。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强调,在探讨像规则类怪谈这种偏向心理学领域的话题时,尽量不要使用和联系现实情境的原因之一。或者应该说,我们可以举例,可以利用现象去理解,但不能用现实情境的现象来对它进行概括。

说到这里,我马上就要举一个例子了。呃,我想大家在生活当中,肯定都遇到过各式各样的规定。有一些非常的明显,它们被写成标语、警示,张贴在很容易被我们注意到的地方。就比如“禁止吸烟”,就比如一些厂房里会写上的“禁止明火”等等。对于经历了长期大量的科学训练的我们而言,我们肯定能够明白厂房里写着的“禁止明火”,它意味的是什么?它意味着这处厂房所堆放的是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因此会禁止明火,以免酿成灾难,对吧?在这里,如果我们将事情反过来想的话,也就是假如一个人他并没有接受过任何的科学训练的话,在这个前提之下,当他看到这样的警示标语的时候,会出现怎样的遐想?

从宗教的角度来说,甚至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来看,它最有可能就是联想到与火有关的一切事物。其中包括了一些正面的内容,例如生命、热情。也包括了一些坏的内容,比如地狱惩罚。但是不管他联想到了什么,我们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情是,就像我们开头说到的一样,他进入了一种属于他个人的无意识的精神状态。那种没有接受过科学训练的情节,我们很难想象。同时我们也不能用现实情境的现象来进行概括。好在我们可以用今天的主题规则类怪谈来进行比对,来进行对比。

其实说到这里,我相信很多人已经明白了,规则类怪谈所打造的,其实就是我们在上面说起宗教时所提到的,一种对于灵秘的超自然状态所进行的观察行为。并且我们也会很自然地承认,规则类怪谈它将我们拉向了,或者应该说拖回到了一个无知的状态。就像我们刚刚所举的那个例子一样,就像回到了一种没有接受过任何科学训练的状态。因为无论怎样的规则类怪谈,所强调的都是一些我们无能为力、无法解决、从没见过的东西。也就是一切都还是未知的东西。无论这个未知,它是来自于过去的鬼怪,还是诞生于现在的玄幻。规则在这里起到的作用,并不是一个提供安全感或制造恐惧的功用,而是为了打造一种非常原始的欲望背景,一种探索的欲望背景。那还是我们刚刚的那个例子,我们会发现,警示规则,警示标语永远都只有前半段。我们会发现一处标语写着“禁止明火”,而没有后半段的“否则便会酿成怎样怎样的灾难”这样的补充和解释。同样的,如果我们带入一种无知的情境,自然是会陷入一种对于未知进行探索和好奇的精神状态的。而规则类怪谈则搭建了一个无知的土壤,在他的情境下,一切的目的都变得未知了起来,意味着在规则所搭建的欲望蓝图下,所有的内容都充满了可以探索的空间。

但这还并不是规则类怪谈会吸引我们,会叫我们跃跃欲试的原因。或者应该说,这些都只是构成那个根本原因的先决条件。准确来说,应该是这个先决条件,打造出了一种私人的精神状态。具体的状态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我们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但我们能知道这个精神状态它所指向的是什么?有了解过心理学的人肯定都已经知道了,这个精神状态恰恰指向的不是别的什么,而是我们自己。我们在进行探索的同时,也在变相地对我们自身进行探索。应该说是一种借用无知,来对自身潜能进行逼问的探索。大可以这样说,优秀的规则类怪谈,会用鬼怪和未知来吸引我们,并留下规则的填空题:“如果不遵守某一规则,便会造成怎样的后果?”这个填空题由我们自身逼问潜能来进行回答。而重点不在于答案,重点在于我们在填空的过程当中,也一道填补了内心的空缺。也就是我们在一种趋近于无意识的状态下,进行了深度的自我交流、自我理解。

再直白点来说,就是这种精神状态所指向的,就是让我们意识到和承认这种精神状态的存在,也就是承认自我的存在。这也就是我们在开头说到宗教时所提到的,那个终极疑问本身其实就是终极答案。要知道终极答案的去向,我们就必须承认那个被提出的终极疑问是真实的,也就是我们必须承认自我是真实的。换一句话来说,就是在刨除掉已知的所有知识时,在面对未知时,自我的力量是最强大的。也就是我们只能依靠自我来解决这种疑惑和未知,而不是仰仗他人教授的知识、既定的知识来解决它。在这种情形之下,自我相比其他的任何时候都要更加活跃,更加自信。因为一切都从原有的已知,也就是规则之下被解放了出来。我们也可以说,本来透明的自我,在这种情形下开始有了颜色,开始显现了。而规则本身则更像是思维上的蚂蚁,将一个未知的内容提供和引导给我们。

大家可以尝试一下,可以试试看现在和自己说话,看看你的自我会不会直接地回答你提出的任何疑问。我想大多数正常人应该得到的回应都是沉默,或者说是答非所问。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境下,自我却会突然出现,与我们共同探索,共同解决问题。而规则类怪谈就提供了这样的情境,并且提供了一个相当极端的情景。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同时也十分有趣的是,规则这两个字本身,或者说它本来行使的目的,是为了淡化自我的特异性,也就是使本来拥有差异的你我变得更加统一。而规则类怪谈,就是在这种长久以来的操纵下诞生的。我们大可以说这是一种反叛。毕竟对于大规则的制定者而言,他们肯定没有猜到,人们会在规则之下寻找自我的差异性,会利用规则来对自我进行探索。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控制论?它的核心理论是“可能性空间”。可能性空间非常好理解,意义就是其字面的意思,就是一个物体或者生物之任何事物,可能会发生改变、发生变化的空间。你也可以简单地称它为我们中国人喜欢说的“变数”。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各位每天一到中午,都会面临着同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午餐吃什么?这时候出于个人的生活习惯,有的人可能会面临着十种选择,那就是可能性空间较大。而另外的一些人则可能只有两种选择,这就是可能性空间较小。而控制论要做的就是,人为地干预某样物体或生命的活动轨迹,使其向着可能性空间减小的特定方向发展。也就是压缩你中午选择午餐的范围,比如只留下某一种午餐卖一块钱,其余的全部都卖100块。这就是一种大规则。而规则类怪谈,便是在这种大规则的阴影之下出现的,为的是反叛一种自我特异性被压缩其可能性空间的可能。就像我之前在别的节目中有聊到过的,我们之所以独特,是因为他人的独特而独特。如果我们的特异性被统一了,甚至只是表象的自我,表象的那些被表现在外的特异性被统一了,那么甚至可以说,我们自我的独特也就随之消亡了。我想,规则类怪谈之所以会受到大家欢迎,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

同时,恐惧其实也在这一话题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是恐惧它更适合单独开一个话题来聊了,它在规则类怪谈的情形下,只是一种附属品,充当的是一种提供我们搭乘与自我进行交流的那个桥梁。所以我们大可以将它留到之后再来聊。不过我也可以在这里借用一句话,小小的总结一下:规则类怪谈所带来的最大恐惧,其实是“丢失被规则的资格”。就像那句时常会听到的话:“叫做叫什么来着?如果你再犯的话,我就……。”结合我们上面说到的内容,大家应该是很明白了,对吧?我们今天的节目就先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各位的收听与收看,非常享受与大家短暂的时光。那我们之后再见,拜拜。